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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来源:北京中康联公益基金会 浏览量:7 发布时间:2026-05-07

第一条 管理目标?

规范货币资金收支行为,保障货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货币资金被挪用、侵占等违规行为发生,确保货币资金业务合法合规、账实相符。?

第二条 管理职责?

财务部门:负责货币资金的日常收支、核算、保管及银行账户管理工作;制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定期进行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对货币资金收支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执行秘书长:审批货币资金支出,监督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货币资金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财务负责人:协助执行秘书长审核货币资金支出,监督财务部门的货币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货币资金具体收付、记录、核对操作,及内部控制检查和审计工作。?

合规部门:对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和业务活动进行合规审查和监督,确保货币资金管理符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要求。

第三条 收入管理?

货币资金收入包括捐赠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合法收入,所有收入必须及时、足额入账,严禁坐支、截留、挪用或私设 “小金库”。?

收款人员收到款项后,应及时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如收到现金需在当日将款项缴存银行;特殊情况无法当日缴存的,需在次日完成缴存。?

财务部门定期核对收入记录与实际收款金额,确保收入核算准确无误。?

第四条 支出管理?

货币资金支出实行分级授权审批制度,一般支出经申办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合规、财务负责人及执行秘书长审批;较大金额支出由执行理事长审批;重大金额支出需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由执行秘书长审批。?

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基金会章程和业务范围进行,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款项支出以真实发生业务为基础,且达到付款条件;合规、财务人员对付款依据及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优先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减少现金使用;确需现金支付的,需符合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并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五条 现金管理?

根据实际工作开展需要,暂不保留现金,亦不设置现金支付。

第六条 银行存款管理?

银行账户:按规定开立、变更和注销银行账户,由财务部申请、执行秘书长审批;定期清理闲置账户。

银行预留印鉴:从行政管理部进行申领,因票据结算减少,财务根据需要保管财务专用章即可;由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

银行UKEY:根据结算需要办理网上银行,UKEY要视同财务印鉴分开保管,一般为出纳制单、财务负责人审核;

每月与银行进行对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处理未达账项,确保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相符。?

第七条 监督与处罚?

财务部门、合规部门定期对货币资金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对因操作失误造成货币资金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奖金等处罚;对主观故意挪用、侵占、贪污货币资金的行为,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货币资金管理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作为部门及个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对拒绝、阻碍或隐瞒事实的行为,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条 附则

本制度由理事长办公会制定,财务部监督实施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