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附送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
(二)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2、业务活动表
3、现金流量表
(三)财务报表附注
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委托单位:北京中康联公益基金会
审计单位:北京中兆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86-10-65123771
传真号码:86-10-65123319
审 计 报 告
中兆国际审字(2019)第 0041 号
北京中康联公益基金会: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北京中康联公益基金会财务报表,包括 2018 年 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的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一、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北京中康联公益基金会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基本情况
1.北京中康联公益基金会于 2018 年 07 月 09 日在北京市民政局登记,登记证书有效期为 2018 年 07 月 09 日至 2023 年 07 月 08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110000MJ0178772P。法定代表人为刘浩,开办资金为 200 万元,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 26 号院 11 号楼 18 层 1801,业务范围为:资助贫困患者就医、资助贫困家庭生活、资助贫困学生就学,资助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造成损害的救助。
2.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北京中康联公益基金会未设有对外投资的实体机构。
3. 北京中康联公益基金会 2018 年末职工 1 人,人均月工资为 0.00 元。
四、 财务状况
1. 北京中康联公益基金会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5,673,281.78元,其中:货币资金 5,673,281.78 元,对外投资 0.00 元(短期投资 0.00 元、长期投资 0.00 元),预付账款 0.00 元,应收款项 0.00 元(应收帐款 0.00 元、其他应收款 0.00 元),待摊费用 0.00 元,固定资产原值 0.00 元,累计折旧 0.00元,固定资产净值 0.00 元。
2. 北京中康联公益基金会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为 2,600.00 元,其中:流动负债 2,600.00 元、长期负债 0.00 元、受托代理负债 0.00 元。
3. 北京中康联公益基金会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总额为5,670,681.78 元,其中:限定性净资产 0.00 元,非限定性净资产 5,670,681.78 元。
五、 收支情况
1.北京中康联公益基金会 2018 年度收入 6,700,000.00 元,其中:捐赠收入 6,700,000.00 元,提供服务收入 0.00 元,商品销售收入 0.00 元,政府补助收入 0.00 元,投资收益 0.00 元,其他收入 0.00 元。
2.北京中康联公益基金会 2018 年度支出 3,030,484.89 元,其中:业务活动成本 3,000,000.00 元,管理费用 33,089.83 元,筹资费用 0.00 元,其他费用-2,604.94 元。业务活动成本中,捐赠项目成本 3,000,000.00 元,提供服务项目
成本 0.00 元,政府补助项目成本 0.00 元,商品销售成本 0.00 元。
六、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北京中康联公益基金会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京中康联公益基金会2018 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的业务活动成果和现金流量。
北京中兆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2019 年 3 月 5 日
北京中康联公益基金会
财务报表附注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说明,以人民币元表述)
一、基本情况
北京中康联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本单位)于 2016 年 08 月 16 日经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登记。登记证号基证字第 0176558 号,登记证书有效期为
2018 年 07 月 09 日 至 2023 年 07 月 08 日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53110000MJ0178772P,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 26 号院 11 号楼 18 层
1801,法定代表人刘浩,业务主管单位为北京民政局。
业务范围:资助贫困患者就医、资助贫困家庭生活、资助贫困学生就学,资助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造成损害的救助。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会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会的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况和现金流量。
三、主要会计政策
1. 会计制度
本基金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2. 会计期间
本基金会以 1 月 1 日起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会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会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基金会会计年度内涉及的外币经营业务,按业务实际发生日(当月 1 日) 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月(年)末对货币性项目按月(年)末的市场汇率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按用途及性质计入当期财务费用或予以资本化。
6. 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短期投资指本基金会持有的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投资等。
短期投资在取得时按照投资成本计量。
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将实际取得的价款与短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7. 坏账核算办法
本基金会的坏账确认标准:
(1) 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
(2) 债务人较长时期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8. 存货核算方法
(1) 存货分类:本基金会存货包括在日常业务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或捐赠的,或者为了出售或捐赠仍处在生产过程中的,或者将在生产、提供服务或日常管理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资、商品等。
(2) 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本基金会材料、物资、商品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材料、物资、商品等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计价。
(3)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基金会存货每年定期盘点一次。
(4)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原则:
本基金会在期末按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确定存货的期末价值。对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下年度可变现净值回升,应在原已确认的跌价损失的金额内转回。
9. 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 长期股权投资
本基金会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对被投资单位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
(2) 长期债权投资
本基金会长期债权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长期债权投资按直线法计提利息及摊销债券折溢价。
(3)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本基金会期末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按单项投资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0.. 固定资产计价及其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行政管理、提供服务、生产商品或者出租目的而持有的,预计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且单位价值较高的资产。
(1) 固定资产按取得时实际成本计价。
(5)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计算。
年限平均法(直线法)按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使用年限扣除残值率(原值的
5%以内)确定其折旧率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用于展览、教育或研究等目的的历史文物、艺术品以及其他具有文化或者历史价值并作为长期或者永久保存的典藏等,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不必计提折旧。
11.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等。
12.. 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本基金会对购入或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13.. 受托代理资产
受托代理资产是指本基金会接受委托方委托从事受托代理业务而收到的资产。
14.. 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基金会将其确认为负债, 以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予以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予以反映:
(1) 该义务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承担的现时义务。
(2)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15.. 限定性净资产、非限定性净资产确认原则
资产或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如资产的投资利益和利息等)的使用受到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设置的时间限定或(和)用途限定,则由此形成的净资产为限定性净资产;除此之外的其他净资产,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16.. 收入确认原则
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增加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入。收入应当按照其来源分为捐赠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投资收益、商品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本基金会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并按已实现的收入记账,计入当期损益。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确认收入时,应当区分交换交易所形成的收入和非交换交易所形成的收入。
销售商品,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换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出售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相关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
提供劳务,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可以按照完工进度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条件的捐赠或政府补助,在收到时确认收入;附条件的捐赠或政府补助,
在取得捐赠资产或政府补助资产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但当民办非企业单位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部分捐赠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应当根据需要偿还的金额确认一项负债和费用。17.. 成本费用划分原则
本基金会支出按照其功能分为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其他费用等。(1) “业务活动成本”科目,核算民间非营利组织为了实现其业务活动成本目标、开展其项目活动或者提供服务所发生的费用。(2) “管理费用”科目,核算民间非营利组织为组织和管理其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18..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说明
如果无变更情况说明填写“本基金会无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说明”。四、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1.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种类 | 币种 | 年末数 | 年初数 |
现金 | 人民币 | 0.00 | 0.00 |
银行存款 | 人民币 | 5,673,281.78 | 0.00 |
合 计 | | 5,673,281.78 | 0.00 |
2. 应付款项(1)其他应付账款账龄:账 龄 | 年末数 | 年初数 |
1 年以内 | 2,600.00 | 0.00 |
合 计 | 2,600.00 | 0.00 |
3. 净资产
项 目 | 年初数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数 |
限定性净资产 | 0.00 | 0.00 | 0.00 | 0.00 |
非限定性净资产 | 0.00 | 5,670,681.78 | 0.00 | 5,670,681.78 |
合 计 | 0.00 | 5,670,681.78 | 0.00 | 5,670,681.78 |
4. 接受捐赠收入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年发生额 |
非限定性 | 限定性 | 非限定性 | 限定性 |
捐赠收入 | 6,700,000.00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6,700,000.00 | 0.00 | 0.00 | 0.00 |
5. 业务活动成本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东乡族自治县项目 | 3,000,000.00 | 0.00 |
合 计 | 3,000,000.00 | 0.00 |
6. 管理费用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行政管理人员费用 | 33,089.83 | 0.00 |
合 计 | 33,089.83 | 0.00 |
7. 其他费用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其他 | -2,604.94 | 0.00 |
合 计 | -2,604.94 | 0.00 |
五、负责人和职工的数量、变动情况以及获得的薪金等报酬情况的说明 1. 列示本基金会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姓名 | 职务 | 工作单位(兼职人员填写) |
刘浩 | 法人、理事长 | 北京名仁堂科技有限公司 |
刘卓 | 副理事长 | 深圳夜来香保健品有限公司 |
芦冰 | 秘书长 | 北京中康联远程医疗技术研究中心 |
2. 2018 年末本基金会职工人数 1 人,其中:工作人员 1 人,其月人均工资 0.00 元。具体如下:部 门 | 职工人数 | 本年工资总额 | 年人均工资额 |
工作人员 | 1 | 0.00 | 0.00 |
合 计 | 1 | 0.00 | 0.00 |
注:上述人员均为专职,不在基金会领取报酬。 六、资产提供者设置了时间或用途限制的相关资产情况的说明本基金会无资产提供者设置了时间或用途限制的相关资产。 七、受托代理业务情况的说明本基金会无受托代理业务。 八、重大资产减值情况的说明本基金会无重大资产减值情况。 九、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取得的受赠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说明
本基金会无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取得的受赠资产和其他资产。十、接受劳务捐赠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会无接受劳务捐赠情况。
十一、对外承诺和或有事项情况的说明本基金会无对外承诺和或有事项。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说明本基金会无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十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基金会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上述 2018 年度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有关附注,系我们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编制。
基金会名称:北京中康联公益基金会(印章)
基金会负责人:(签字) 基金会财务负责人:(签字)
日期:2019 年 3 月 5 日 日期: 2019 年 3 月 5 日